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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下线有哪些规定?

2022-06-13 19:29:52

引下线有哪些规定?


引下线

引下线的规定


1)引下线宜采用圆钢或扁钢,宜优先选用圆钢。圆钢直径不应小于8mm。扁钢截面不应小于48mm2,其厚度不应小于4mm。当烟囱上的以下线采用圆钢时,其直径不应小于12mm;采用扁钢时,其截面不应小于100mm2,厚度不应小于4mm。防腐措施和接闪器相同。


利用建筑构件内钢筋作引下线,应符合第二、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措施要求。


2)引下线应沿建筑物外墙明敷,并经短路径接地,建筑艺术要求较高的可暗敷,但其圆钢直径不应小于10mm,扁钢截面不应小于80mm2。


3)建筑物的消防梯、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,但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气通路。


4)采用多根引下线时,宜在各引下线上距地面0.3~1.8m之间装设断接卡。当利用混凝土内钢筋、钢柱作为自然引下线并同时采用基础接地体时,可不设断接卡。


但利用钢筋作引下线时,应在室内外的适当地点设若干连接板,该连接板可供测量,接人工接地体和作等电位连接用。


当仅利用钢筋作引下线并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,应在每根引下线上于距地面不低于0.3m处设接地体连接板。采用埋于土壤中的人工接地体时,应设断接卡,其上端应与连接板或钢柱焊接,连接板处宜有明显标志。


5)在易受机械损坏和防人身接触的地方,地面上1.7m至地面下0.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取暗敷或镀锌钢管,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保护措施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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